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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十四五”城乡建设发展蓝图:轨道交通180公里 快速路170公里
发布日期:2021-07-28     查看次数:254 次

      《宁波市城乡建设发展“十四五”规划》近日发布。按照规划,到2025年,我市将全面构建智慧建设、优质人居、绿色安全的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模式,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5%,基本形成基础设施更加高效、人居环境更具品质、住房体系更加完善、建筑产业更加优质、建设管理更加智慧的城乡一体化新局面,当好城乡深度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模范生,充分展示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形象。


      建设高效畅通之城


      构筑长三角“金南翼”城市新框架


      未来五年,市域范围,要推进以城际铁路和快速路为主的区域“双快”交通体系建设,打造区域联系大通道,促进市域交通格局优化,强化“一核两翼”链接度。加快推进宁波至慈溪、余慈(余姚至慈溪段)、象山—梅山等市域(郊)铁路项目。启动余慈片区快速道路建设,谋划中心城区与余慈前湾地区快速路网连接,支撑区域一体化统筹发展。加快形成宁象南湾地区的区域快速连接体系,推进宁波云龙枢纽至象山(梅山)城际铁路前期工作。


       市区内,要构建以轨道交通和城市快速路为主线的市区“双快”交通体系,以快速路网建设增强组团间联系,拉开城市发展框架。推进第三轮轨道交通建设,谋划第四轮、第五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推进城市轨道交通与铁路、干道、慢行网等一体衔接和多线多点换乘,到2025年新增轨道交通运营里程43公里,累计总里程约180公里。加快建设“四横五纵九联”快速路网,强化东部新城、东钱湖新城、南部新城、临空经济示范区等重要城市组团的快速联系,提升甬江科创大走廊南北快捷联系,谋划中心城区至梅山、奉化滨海等地区的快速通道。到2025年,新增快速路里程91.9公里,累计里程超170公里。


      建设精致品质之城


       塑造提升港城风貌特色与城乡美誉度


      根据《宁波市城乡建设发展“十四五”规划》,我市继续推进重点功能区建设,加快推进庄桥机场搬迁,加强主城区与外围组团统筹联动。


      增强泛三江口、东部新城、鄞州南部、镇海新城等核心板块发展活力,打造城市功能核心区高品质形象窗口。


      精品建设鄞州中部、空铁新城、姚江新城、创智钱湖、北仑滨江、奉化宁南等重点板块。


      推动江北慈城、北仑凤凰城、大嵩—梅山湾等外围组团集约特色发展,高起点谋划宁波湾区域发展,加快配套完善、功能提升和人口集聚。


       推动南北两翼功能与品质跃升,高效率推进前湾新区、南湾新区等重大片区开发建设,重点培育和建设七大区块,包括前湾新区、南湾新区、余姚高铁新城、余姚智能科创走廊、慈溪文化商务区、大目湾新城、象山滨海商务区。


      提升“拥江揽湖滨海”城市风貌,塑造“水韵江南”特色,致力打造中心城区百公里级沿江滨水空间。


       围绕东钱湖、日湖、月湖、明湖打造“清澈、悠然、创意”的生态优先的文化湖区,整合九龙湖、四明湖等湖区资源,加快建设环湖步道和沿岸绿色景观公园,建成百公里级环湖休闲步道。


       至“十四五”末,新建省级、城市以及社区绿道总长度700公里以上,绿道总长度达2000公里以上,实现宁波市域省级绿道全线贯通。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90%以上。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打造城市更新先进示范区


       未来5年,我市将加快未来社区建设,明确我市未来社区创建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更新项目,存量安置房、商品房整合提升项目,以轨道交通TOD为主的创建项目、土地收储出让地块项目、全域类创建项目等五种类型。


       推出“一街区一方案”,营造特色生活街区。以海曙区孝闻片区、鄞州区华严片区、北仑区星阳片区、镇海区白龙—西门片区等街区更新为示范,全面推进居住型街区改造更新。


      加快九大历史文化街区,鄞江、慈城、溪口等文化名镇,梅墟、高桥老街等重点区块的更新保护,打造老外滩、药行街—城隍庙步行街、海曙镇明路—孝闻街、江北外马路—白沙路、 慈城解放路等一批特色街巷。


       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期间,基本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约430个,改造建筑面积约2000万平方米,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


       推进“美丽城镇”建设行动,到2025年,40个小城镇率先达到美丽城镇建设要求,其他小城镇达到以“十个一”为标志的美丽城镇基本要求;重点培育10个“浙东民居”样板村,启动建设100个农房改建示范村、50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全市新建改建农房10万户、面积1200万平方米。


      打造幸福宜居之城


      高标准引导住房保障与供给


       《宁波市城乡建设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和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保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十四五”时期,新增住房保障受益家庭2.8万户,基本完成老旧城区成片危旧住宅区改造,力争实现新开工安置房及货币化安置1.5万套。


       根据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力争到2022年底全市新增各类租赁住房不少于13万套(间),其中,新建改建租赁住房不少于6.7万套(间),盘活闲置住房不少于 6.3万套(间),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实现全体居民“住有所居”。(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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