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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石油和化工行业协会自律收费承诺书
发布日期:2021-09-23     查看次数:2536 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根据民政部、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民发〔2021〕5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规范宁波市石油和化工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收费行为,提升服务质效,协会向会员单位及社会公众公开承诺:


01

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收费自律工作;


02

严格按照《宁波市石油和化工行业协会章程》、《宁波市石油和化工行业协会会费管理制度》向会员单位收取会费。积极参与主管部门年度内部财务审计,请第三方机构对当年财务工作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向理事会提交年度财务报告,经审议表决后在公众号和协会网站发布年度财务报告,接受全体会员及社会的监督;


03

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宁波市石油和化工行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本着务实高效、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控制办会成本,杜绝铺张浪费;


04

严格按照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抽查工作的通知》(民函〔2021〕50号)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要求,已对协会收费进行认真自查自纠,坚决做到合法合规收费、不强制收费、不重复收费、不超标收费。


05

五、本自律承诺书接受全体会员及社会公众监督举报。电话:0574-87735306。


宁波市石油和化工行业协会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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