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石化和化工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宁波市石油和化工行业协会已组织专家对《致稳剂甲烷氢》和《工业用环氧乙烷》两个团体标准进行立项评审,经讨论符合立项条件。现对两个团体标准予以立项公示。公示期内,如单位或个人对团体标准的立项有任何异义,请及时反馈至宁波市石油和化工行业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吕逸武
联系电话:19957421976 邮箱:657153908@qq.com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丰创意广场1101-1 室
关于《致稳剂甲烷氢》和《工业用环氧乙烷》团体标准立项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