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救济
当前位置:首页 > 贸易救济
美国作出2,4-二氯苯氧乙酸双反终裁
发布日期:2025-04-07     查看次数:36 次

2025年4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2,4-二氯苯氧乙酸(2,4-Dichlorophenoxyacetic Acid)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均为127.71%(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率为126.58%),印度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6.10%~25.85%(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率为3.18%~20.62%);与此同时,对中国和印度的涉案产品作出反补贴终裁,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山东润丰农科有限公司(香港)(Shandong Rainbow Agrosciences Co., Ltd.)的税率为169.63%、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Jiangxi Tianyu Chemical Co., Ltd.)及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税率均为26.50%,印度生产商/出口商的税率为5.29%~6.32%。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于2025年5月15日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终裁。涉案产品的美国海关编码为2918.99.2010。

  2024年4月2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2,4-二氯苯氧乙酸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24年9月10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涉案产品作出反补贴初裁。2024年11月7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初裁。(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最新资讯
会员区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凤竹路126弄2号4-1-12室   电话:0574-87735270  传真:0574-87735234
版权所有:宁波市石油和化工行业协会     
浙ICP备1501327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