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导航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导航
国资委“双碳”新要求 化工央企及产业链纳入刚性管控
发布日期:2026-04-21     查看次数:2 次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正式印发《中央企业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明确将绿色低碳理念全面融入央企供应链全流程,设定2030年供应链碳达峰、2035年全面进入绿色低碳轨道的阶段目标。

作为高耗能、高排放、产业链长的重点领域,化工行业成为本次政策传导的核心覆盖对象,绿色低碳将从“可选项”变为采购准入、供应商管理、生产运营的硬门槛,全行业供应链面临系统性重塑。

《指引》明确四项核心原则:系统部署、适度超前、创新驱动、全链协同,要求央企以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为抓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转型。

文件覆盖设计、采购、生产、物流、回收再利用等全环节,配套供应商分类分级、产品绿色评价、绩效评价三大附件,为化工等行业落地提供标准化操作指南。

一、绿色采购成刚性要求 化工原料与产品准入升级

《指引》对央企采购环节作出硬性规定,绿色低碳不再是鼓励方向,而是贯穿采购全过程的制度要求。

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材、循环低碳、可回收的原材料、产品与服务,大幅提高再生材料、再制造产品采购比例;

逐步制定并公开绿色低碳产品服务评价指标与采购清单,实现可考核、可追溯,化工基础原料、合成材料、专用化学品等品类将率先纳入清单管理;

采信绿色产品认证、碳足迹核查、绿电消费认证、绿色工厂、零碳园区等第三方结果,推动评价结果与采购直接挂钩。

对化工行业而言,这意味着传统高碳原料、高污染助剂、低效化学品将逐步被挤出央企采购目录,低碳催化剂、绿色溶剂、可降解材料、再生塑料等产品迎来市场扩容机遇。

二、供应商分级动态管理 化工配套企业优胜劣汰加速

《指引》要求央企建立供应商绿色低碳分类分级动态管理机制,从采购产品影响、供应商绿色水平、采购方管控能力三大维度实施差异化管理,并配套激励与退出机制。

对绿色表现优异的化工供应商,给予优先合作、价格优惠、增加份额、缩短付款周期等激励;

对环保不达标、碳排放超标、长期无改进的供应商,逐步降低份额、暂停采购直至终止合作;

绿色标准与碳排放统计要求逐级穿透至上游多级供应商,形成责任传导链条,化工园区、精细化工中间体、橡塑材料等配套环节均被纳入管控范围。

化工行业产业链长、中小配套企业多,本次政策将快速推动行业洗牌,环保合规、碳管理完善、具备绿色认证的企业将获得更多央企订单,落后产能与高风险企业面临淘汰。

三、全链条绿色转型 化工生产与物流迎深度变革

《指引》围绕供应链各环节提出明确转型要求,与化工行业工艺特点高度契合,推动行业从末端治理转向全生命周期绿色管控。

绿色低碳设计:推广生态设计、全生命周期评价(LCA)、碳足迹核算,优先选用绿色低碳材料,提升产品易拆解、易回收、可再制造性,化工新材料、专用化学品将成为设计重点;

绿色低碳生产: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提升绿电消费比例,采用高效节能设备与绿色低碳技术,优化工艺流程,严控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契合化工行业节能降碳、工艺升级方向;

绿色低碳物流:推广可降解包装、循环周转箱,发展绿色仓储,应用新能源运输工具,推进公铁水多式联运,降低化工大宗物料运输碳排放;

资源循环利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强化废塑料、废橡胶、废催化剂、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构建区域化回收网络,提升化工行业资源循环水平。

四、支撑体系全面夯实 化工碳足迹与标准建设提速

《指引》同步部署标准、技术、数字化、金融、碳足迹五大支撑体系,为化工行业转型提供保障。

加快全链条绿色低碳标准建设,重点补齐化工产品能耗、碳足迹、环保排放等标准短板;

加大低碳与零碳工业流程再造、资源循环利用、数智化赋能等技术研发,推动CCUS、绿氢应用等化工关键技术突破;

深化数字技术应用,共建绿色低碳信息平台,实现碳排放、能源资源利用数据互认共享,支撑化工供应链精准管控;

创新绿色供应链金融,为化工企业绿色改造、低碳技术研发提供信贷、债券、基金等支持;

聚焦乙烯、合成氨、甲醇、化肥、橡塑材料等重点化工产品,系统开展碳足迹核算,探索碳足迹标识认证,应用于供应商评价与采购决策。

五、行业影响深远 化工绿色转型进入快车道

作为国民经济基础产业,化工行业是央企供应链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指引》落地将产生三重深远影响:

一是准入规则重构,绿色低碳成为化工企业进入央企供应链的必备条件,倒逼全行业提升环保与碳管理水平;

二是产业链协同升级,央企以采购权撬动上下游,推动化工行业形成“绿色设计—绿色采购—绿色生产—绿色物流—循环利用”的完整生态;

三是国际竞争力提升,统一碳足迹核算、绿色认证采信,助力化工企业应对欧盟CBAM等国际碳壁垒,拓展绿色贸易空间。

业内人士表示,《指引》标志着央企绿色低碳供应链从试点探索进入全面落地阶段,化工行业需加快对标要求,完善绿色管理体系,布局低碳技术与产品,抢抓政策窗口期,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来源:ChemNet化工头条

最新资讯
会员区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凤竹路126弄2号4-1-12室   电话:0574-87735270  传真:0574-87735234
版权所有:宁波市石油和化工行业协会     
浙ICP备1501327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