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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绿色石化产业集群发展促进中心(协会)外贸预警信息 (2026年第20期)
发布日期:2026-09-11     查看次数:2 次
(一)经贸预警
1.巴基斯坦对华纯碱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6年8月15日,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发布第ADC75号案件的最新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纯碱(Disodium Carbonate/Soda Ash)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10.85%临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巴基斯坦税号为2836.2000。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四个月。预计终裁将于初裁公告发布之日起180日内作出。
2026年6月11日,巴基斯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纯碱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损害调查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2.土耳其发布对华甲酸钠反倾销措施即将到期公告
2026年8月14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6/28号公告称,原产于中国的甲酸钠(土耳其语:sodyum formiat)反倾销措施将于2027年2月2日到期,利益相关方可提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申请。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2915.12.00.00.12。
2015年4月12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甲酸钠启动反倾销调查。2016年4月12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正式对涉案产品征收到岸价(CIF)31%的反倾销税。此后,土耳其进行了一次日落复审,于2022年2月2日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

3.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聚乙烯醇作出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2026年8月2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和日本的聚乙烯醇(Polyvinyl Alcohol)作出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措施继续有效。
2002年10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韩国和日本的聚乙烯醇发起反倾销调查。2003年7月2日,美国正式对日本的聚乙烯醇征收反倾销税。2003年10月1日,美国正式对中国的聚乙烯醇征收反倾销税。继美国对上述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第一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美国于2009年4月13日第一次延长对中国和日本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继美国对上述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后,美国于2015年5月27日第二次延长中国和日本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2020年4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日本的聚乙烯醇发起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0年7月15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日本的聚乙烯醇作出第三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26年3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日本的聚乙烯醇发起第四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6年6月30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日本的聚乙烯醇作出第四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4.澳大利亚延期发布对华2,4-二氯苯氧基乙酸(2,4-D酸)反规避基本事实报告和终裁
2026年8月24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122号公告称,延期发布对进口自中国的2,4-二氯苯氧基乙酸(2,4-D酸)[2,4-Dichlorophenoxyacetic acid (2,4-D)]反规避调查基本事实报告和终裁。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预计将不晚于2026年11月25日完成本案调查的基本事实报告,不晚于2027年2月5日向澳大利亚工业、创新和科学部长提交终裁报告。
2002年4月2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的2,4-二氯苯氧基乙酸(2,4-D酸)进行反倾销调查。2003年3月24日,澳大利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5%-10%的反倾销税。
此后,澳大利亚先后四次对进口自中国的2,4-二氯苯氧基乙酸(2,4-D酸)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并分别于2008年1月17日、2013年1月31日、2018年3月5日、2022年12月21日作出肯定性终裁。
2026年1月7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01号公告称,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Nufarm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中国2,4-二氯苯氧基乙酸(2,4-D酸)反倾销案发起反规避调查,审查中国涉案产品是否经由马来西亚出口至澳大利亚以规避现行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的澳大利亚海关编码为2918.99.00.43、2918.99.00.44、2918.99.00.48、3808.93.00.61、3808.93.00.71、3808.93.00.79。
2026年4月27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54号公告称,延期发布对进口自中国的2,4-二氯苯氧基乙酸(2,4-D酸)反规避调查基本事实报告和终裁。

5.哥伦比亚对华邻苯二甲酸二辛酯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6年8月26日,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在官方公报发布2026年第616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邻苯二甲酸二辛酯[西班牙语:Ortoftalato de Dioctilo (DOP)]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暂不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继续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哥伦比亚税号为2917.32.00.0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6年6月22日,哥伦比亚对原产于中国的邻苯二甲酸二辛酯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9日。

6.印度对华草铵膦及其盐类作出反吸收终裁
2026年9月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草铵膦及其盐类(Glufosinate and its salt)作出反吸收肯定性终裁,建议修改2025年5月8日第09/2025-Customs(ADD)号通报所确定的反倾销税,将原反倾销税2998美元/吨调整为5004美元/吨,税期同2025年5月8日第09/2025-Customs(ADD)号通报确定的期限一致。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38089193、38089199、38089391、38089399、38089912、38089991以及38089999项下的产品。
2024年6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UPL Limited及其关联企业Arysta LifeScience India Limited、Swal Corporation Limited、United Phosphorus (India)LLP和UPL Sustainable Agri Solution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草铵膦及其盐类启动反倾销调查。2025年2月10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25年5月8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09/2025-Customs(ADD)号通报称,决定自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对进口自中国的草铵膦及其盐类征收2998美元/吨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
2025年3月2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Superform Chemistries Limited、UPL Limited、Astral Life India Limited、Swal Corporation Limited、United Phosphorus (India) LLP以及UPL Sustainable Agri Solution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草铵膦及其盐类反倾销案启动反吸收调查。审查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吸收反倾销税的存在和影响,并建议修改反倾销税的金额或/和形式。此次调查的涉案产品为技术型和制剂型的草铵膦及其盐类。案件吸收期为2025年1月至2025年9月(9个月)。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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