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绿色石化产业集群发展促进中心(协会)外贸预警信息 (2026年第23期)
发布日期:2026-10-20 查看次数:6 次
1.印度对华不溶性硫磺启动反补贴调查
2026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OCCL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不溶性硫磺(Insoluble Sulphur)启动反补贴调查。本案主要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8020010、38123930项下产品以及38249900项下部分产品。本案补贴调查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以及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7天内通过以下链接https://setu.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2.印度对华过硫酸盐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6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Calibre hemicals Private Limited和UI VR Private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过硫酸盐(Persulphates)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主要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8334000项下产品以及28332990项下部分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以及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7天内通过以下链接https://setu.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3.印度对涉华己内酰胺启动反倾销调查
2026年9月2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Gujarat State Fertilizers & Chemical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俄罗斯、泰国和美国的己内酰胺(Caprolactam)启动反倾销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33710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以及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7天内通过以下链接https://setu.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4.印度对华二环己基碳二亚胺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6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Cle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二环己基碳二亚胺[ N, N′-Dicyclohexyl Carbodiimide (DCC)]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本案主要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251900和29252990项下的产品以及29212990、29241900、29242990、29252910、29333990、29419090项下的部分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至2023年、2023年至2024年、2024年至2025年以及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7天内通过以下链接https://setu.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2021年2月25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企业Clean Scienceand Technology Private Limited Lt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二环己基碳二亚胺启动反倾销调查。2022年2月24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22年4月28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通报第12/2022-Customs(ADD)号,决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二环己基碳二亚胺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生产商山东汇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Shandong Huihai Pharmaceutical and Chemical Company Limited)为493.73美元/吨,中国其他生产商为826.75美元/吨。措施有效期至2027年4月27日。
5.印度对涉华甲苯二异氰酸酯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6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Gujarat Narmada Valley Fertilizers & Chemical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和韩国的异构体比例为80:20的甲苯二异氰酸酯[Toluene Di-Isocyanate(TDI)]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291020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以及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7天内通过以下链接https://setu.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2016年10月5日,应印度企业Gujarat Narmada Valley Fertilizers & Chemicals Limited的申请,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和韩国的甲苯二异氰酸酯进行反倾销调查。2017年12月14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8年1月23日,印度财政部发布通报第3/2018-Customs(ADD) 号,决定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其中中国为0.26美元/千克、日本为0.15美元/千克、韩国为0.22-0.44美元/千克。
2021年8月27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Gujarat NarmadaValley Fertilizers & Chemicals Limited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和韩国的异构体比例为80:20的甲苯二异氰酸酯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2年6月24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终裁。2022年9月21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通报第28/2022-Customs(ADD)号,决定继续对上述国家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维持第3/2018-Customs(ADD) 号税额不变,措施有效期至2027年9月20日。
6.印度对涉华氰化钠启动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
2026年9月30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Superform Chemistrie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欧盟的氰化钠(Sodium Cyanide)启动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审查是否调整现行反倾销税。本案主要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8371100项下的产品以及2837项下的部分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以及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7天内通过以下链接https://setu.dgtr.gov.in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2023年3月3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Hindusthan Chemical Company 和United Phosphorou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欧盟、日本和韩国的氰化钠发起反倾销调查。2024年3月2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24年6月27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10/2024-Customs(ADD)号通报,决定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欧盟、日本和韩国的氰化钠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具体如下:中国生产商河北诚信集团有限公司(Hebei Chengxin Co. Ltd.)为286美元/吨、中国其他生产商为554美元/吨,欧盟生产商Lučební závody Draslovka a.s. Kolín为13美元/吨、欧盟其他生产商为230美元/吨,日本生产商为447美元/吨,韩国生产商为413美元/吨。措施有效期至2029年6月26日。
7.美国对三聚氰胺作出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终裁
2026年10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三聚氰胺(Melamine)作出第二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补贴措施,将导致中国涉案产品的补贴以154.00%—156.90%的税率继续或再度发生。
2026年10月5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的三聚氰胺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将会导致中国涉案产品以363.31%的倾销幅度继续或再度发生。
2014年12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三聚氰胺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5年11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三聚氰胺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2020年11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三聚氰胺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1年2月25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三聚氰胺作出第一次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2021年3月9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三聚氰胺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2026年6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三聚氰胺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
8.美国作出N-环己基苯并噻唑-2-亚磺酰胺反补贴初裁
2026年10月6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N-环己基苯并噻唑-2-亚磺酰胺(CBS)(N-Cyclohexylbenzothiazole-2-Sulfenamide (CBS))作出反补贴初裁,初步裁定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Shandong Derek New Materials Co., Ltd.)、山东阳谷华泰进出口有限公司(Shandong Yanggu Huatai International Co., Ltd.)、未应诉公司以及中国其他企业的补贴税率均为107.57%。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2934.20.8000项下产品。
2026年5月28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马来西亚和越南的N-环己基苯并噻唑-2-亚磺酰胺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