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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对涉华聚丙烯薄膜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
发布日期:2025-08-01     查看次数:6 次

2025年7月23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5/19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埃及和俄罗斯的聚丙烯薄膜(BOPP film)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以到岸价(CIF)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企业宿迁市金田塑业有限公司(Suqian Gettel Plastic Industry Co., Ltd.)为51.70%、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Zhejiang Fulai New Materials Co., Ltd.)为16.76%、中国其他企业为62.94%,埃及为12.85%~42.62%,俄罗斯为47.14%。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3920.20.21.00.19。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2024年2月1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埃及和俄罗斯的聚丙烯薄膜启动反倾销调查。(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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