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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对华邻苯二甲酸酐作出反倾销终裁
发布日期:2025-08-05     查看次数:6 次

2025年7月28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5年第763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邻苯二甲酸酐(葡萄牙语:anidridoftálico)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62.65—773.79美元/吨(征税详情见附表)。该措施不适用于1公斤以下包装的邻苯二甲酸酐。涉及南共市税号2917.35.00项下的产品。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4年2月9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4号公告称,应巴西国内企业Petrom Petroquímica Mogi das Cruzes S.A.于2023年10月30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邻苯二甲酸酐发起反倾销调查。2024年7月5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31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邻苯二甲酸酐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税额为155.16—696.41美元/吨(征税详情见本案初裁结果公告)。(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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