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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绿色石化产业集群发展促进中心(协会)外贸预警信息 (2026年第17期)
发布日期:2026-08-04     查看次数:7 次
(一)经贸预警
1.土耳其对进口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启动保障措施日落复审调查
2026年7月11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6/5号公告称,应土耳其生产商申请,对进口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启动保障措施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3907.69.00.00.00。除另行延期(最长六个月)外,预计日落复审终裁将于九个月内作出。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调查问卷。
2020年6月11日,土耳其对进口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启动保障措施调查。2020年11月13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建议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2023年5月11日,土耳其对该案启动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2023年12月13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第一次日落复审终裁,建议继续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具体如下:2023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12日为0.054美元/千克、2024年12月13日~2025年12月12日为0.052美元/千克、2025年12月13日~2026年12月12日为0.050美元/千克。

2.土耳其对进口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作出保障措施终裁
2026年7月11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6/4号公告,对进口粘数不低于78毫升/克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土耳其语:78ml/g veya daha fazla viskozitesi olanlar)作出保障措施肯定性终裁,建议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具体如下,2026年7月19日~2026年12月30日为120美元/吨、2026年12月31日~2027年12月30日为115美元/吨、2027年12月31日~2028年12月30日为110美元/吨。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3907.61.00.00.00。措施实施以总统相关征税令为准。
2025年12月31日,土耳其对进口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启动保障措施调查。

3.韩国延长对华丙烯酸丁酯临时反倾销税期限
2026年7月16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2026-201号公告,将原产于中国的丙烯酸丁酯(Butyl Acrylate)临时反倾销税的有效期由2026年4月22日~2026年8月21日变更为2026年4月22日~2026年9月27日,临时反倾销税保持不变。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2916.12.3000。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5年9月29日,韩国对原产于中国的丙烯酸丁酯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2026年4月22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措施自2026年4月22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四个月,至2026年8月21日。

4.印度延长对华乙酰乙酰基衍生物反倾销措施有效期
2026年7月10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17/2026-Customs(ADD)号通报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芳香族化合物或杂环化合物的乙酰乙酰基衍生物(Aceto Acetyl Derivatives of aromatic or hetrocyclic compounds)反倾销措施的截止日期由2026年10月13日延长至2027年1月13日(含)。
2020年8月2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Laxmi Organics Industries Limited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芳香族化合物或杂环化合物的乙酰乙酰基衍生物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8月19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21年10月14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通报第60/2021-Customs(ADD)号称,决定自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芳香族化合物或杂环化合物的乙酰乙酰基衍生物基于到岸价(CIF)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24.79%-44.90%。措施有效期为5年,至2026年10月13日终止。措施不适用以下产品:乙酰乙酰苯胺(AAA)、2',4'-二甲基乙酰基乙酰苯胺(AAMX)、乙酰基乙酰邻甲氧基苯胺(AAOA)、乙酰乙酰邻甲基苯胺(AAOT)、乙酰乙酰邻氯苯胺(AAOCA)。
2026年3月19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Laxmi Organics Industries Limited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芳香族化合物或杂环化合物的乙酰乙酰基衍生物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29242920、29242990和29242930。

5.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二氟甲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2026年7月1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二氟甲烷(Difluoromethane (R-32))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肯定性终裁:裁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的实质性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根据终裁结果,本案现行反倾销措施继续有效。
2020年2月1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二氟甲烷发起反倾销调查。2021年1月1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二氟甲烷作出反倾销终裁。2026年2月2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二氟甲烷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6年5月28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二氟甲烷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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