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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推动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提升
发布日期:2026-09-21     查看次数:5 次
中化新网讯 日前,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联合发布《浙江省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提升行动方案(2026—2030年)》(以下简称《方案》),多个石化子行业被列入重点行业,并提出具体发展目标和时间线。

  《方案》指出,大气环境绩效评级针对企业装备水平、工艺水平、能源清洁水平、污染治理技术、大气污染物排放水平(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管控水平、监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运输管理水平等差异化指标开展综合评价。原则上将绩效分为“A/B/C/D级”。

  《方案》明确发展目标,到2030年,培育绩效先进企业2000家,并提出大力开展创A行动、加快推进绩效提B、积极推进绩效减D、推进“以新带老”提级改造等4项任务。

  《方案》提出,以石化、化工、化学纤维等行业为重点,大力开展绩效创A行动。到2027年,石化等重点行业企业基本完成绩效A级改造;到2030年,燃煤热电、化工、化学纤维制造等行业A级企业占比稳步提升,建成A级企业400家。

  《方案》还提出,推动煤制氮肥、涂料制造、油墨制造、工程机械整机制造等行业,对照大气环境绩效B级及以上标准,持续开展绩效提级改造,整体提升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水平。到2030年,培育重点行业B级企业1600家。

  在推进“以新带老”提级改造方面,《方案》提出,新建和改扩建“两高”项目应达到大气环境绩效A级水平。鼓励实施新建和改扩建项目重点行业企业的现有产能,对标大气环境绩效B级及以上水平,同步实施“以新带老”提级改造。

  《方案》还提出一揽子激励措施。符合相关条件的A级、B级企业优先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正面清单。重污梁大气预警期间,绩效A级企业可自主采取应对减排措施,对纳入豁免清单的企业豁免采取管控措施。推动落实基于绩效水平、能耗碳排放水平等的重点行业企业差别化电价政策。政府储备的大气污染物排污权指标同等情况下优先保障大气坏境绩效A级、B级企业投资的重大项目,以及按绩效A级、B级建设的新建企业投资的重大项目。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A级、B级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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